日前,继四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之后,屯溪区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。新标准为260元/月,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此次提标后,屯溪区低保标准将居黄山市最高,在全省处于前列。
自1997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,屯溪区根据经济发展、物价指数变化、消费水平等因素,曾先后4次调整低保标准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从最初的80元/月逐步提高到104元、160元、190元、220元、260元;保障水平也从当初的151人,每月发放低保金5348元,提升到目前的9103人,每月发放85万元。
截止目前,屯溪区已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77万元,有效保障了中心城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。(宣立军)